聚合硫酸铁受潮后还能使用吗?

发布时间: 2025-09-01


一、受潮后仍可使用的条件

  1. 固体产品受潮未变质
    固体聚合硫酸铁若仅因潮湿结块,但未发生明显氧化或变色(如未发黄、发红),经粉碎后仍可正常使用。使用时需加强搅拌促进溶解,并适当提高溶液浓度以保证絮凝效果。
  2. 短期内受潮影响有限
    若包装破损时间较短(如数日内),且产品未暴露在高温或强氧化环境中,其有效成分损失较小,处理后仍可用于非高精度水处理场景(如工业废水)。

二、不可使用或需谨慎使用的情况

  1. 严重氧化变质
    若受潮后出现明显发黄、发红现象(表明亚铁离子氧化为三价铁),会显著降低絮凝活性及污染物去除率,此时不建议继续使用。
  2. 超出保质期且受潮
    固体产品保质期一般为6个月,液体为3-6个月。若已超期且受潮,有效成分易分解失效,不宜用于关键水质处理。
  3. 溶解后稳定性差
    受潮产品配制溶液若静置后沉淀物增多、颜色异常(如浑浊红褐色),表明水解稳定性下降,可能影响处理效果。

三、使用建议

  1. 溶解前处理
    碾碎结块,配制成10%~30%高浓度母液,充分搅拌溶解后稀释投加,避免未溶颗粒影响设备运行。
  2. 小试验证效果
    首次使用前,取受潮样品进行小规模试验,检测絮凝速度、沉降效果及出水浊度/色度,确保达标。
  3. 储存改善措施
    • 密封保存于干燥阴凉处(温度<80℃,湿度<75%),添加防潮剂(如硅胶包)。
    • 液体产品需用耐腐蚀容器(如聚乙烯桶)密闭贮存,避免冻结或暴晒。

💎 轻度受潮的固体聚合硫酸铁经妥善处理后仍可使用,但需验证效果;若氧化变质、超期或溶解异常,则建议更换新品。优先确保水质处理稳定性,避免因药剂失效导致二次污染。